首页 > 一级建造师辅导

施工期的划分

时间:2019-02-03 11:30:41来源:

施工期的划分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全过程可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四个施工时段。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工程施工总工期应为后三项工期之和。工程建设相邻两个阶段的工作可交叉进行。
 
  (1)工程筹建期:工程正式开工前,为主体工程施工具备进场开工条件所需时间,其工作内容包括:对外交通、施工供电和通信系统、施工场地征地以及移民等工作。
 
  (2)工程准备期: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河道截流闭气前的工期,一般包括:场地平整、场内交通、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和施工工厂设施建设等。
 
  (3)主体工程施工期: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一期截流闭气后开始,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或工程开始发挥效益为止的工期。
 
  (4)工程完建期:自水电站第一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工程开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2.编制施工总进度应遵循的原则
 
  6)应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在安全、连续、稳定、均衡的状态下进行;
 
  7)应研究工程分期建设、降低初期建设投资、提前发挥效益的合理性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