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
时间:2021-01-06 09:42:32来源: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
某工程原定2013年9月20日竣工,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延至2013年10月20日竣工。但在2013年10月因法规的变化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20万元,工程合同价款应( )。
A.调增60万元
B.调增90万元
C.调增120万元
D.不予调整
【答案】D
【解析】法律法规变化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不予调增,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