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时间:2020-09-19 10:59:28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有()行为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A.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B.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C.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D.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E.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答案】ABC
【解析】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