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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解答

时间:2022-08-30 09:35:57来源:

三明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解答

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原则参照省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问题解答进行审查,为便于统一标准,现补充如下:

一、列入第一批动态核查的企业范围?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列入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一批进行核查:

(1)近3年在统计部门无产值的企业。

(2)近3年在税务部门无缴纳税收的企业。

(3)注册人员频繁变动的企业。

(4)近3年有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

(5)取得资质证书后,近3年从未承接项目的企业。

(6)取得资质证书后,未满一年即迁移的企业。

二、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施工总承包资质所涵盖的专业承包资质包括哪些?

答: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施工总承包资质涵盖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在省厅公布的基础上新增以下内容:

(一)增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1.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二)增加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1.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三)增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公路路面、公路路基专业承包资质。

(四)增加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港口与海岸、航道、通航建筑物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

(五)增加水利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六)增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七)增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海岸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八)对高于总承包资质的非最低等级的消防设施、地基基础、起重设备安装、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应核查该项资质技术负责人资历和专业是否符合要求。

三、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要求在信息平台可查?

答:(一)房建市政技术负责人业绩核查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省外业绩信息数据显示需为A、B、C级。省内业绩属于2019年10月15日后的,信息数据需为A、B、C级;属于2019年10月15日前的,需在省监管系统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可查询。

(二)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业绩核查

技术负责人与申报资质技术负责人不一致的,现任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公众服务网”可查询,且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对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定;对于显示不一致的,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定。

(三)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技术负责人业绩核查

技术负责人业绩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可查询的,直接予以认定。

以上房建、市政、公路、港航、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在信息公开平台不可查询,提交工程业绩相关佐证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委托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发票、银行工程款往来凭证等)的,需进一步核实。

(四)企业其他类别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核查

企业其他类别资质技术负责人业绩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并对该业绩的真实性作出承诺,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该技术负责人业绩予以认定;不符合要求或存疑的,需进一步核实。

四、今年上半年已列入双随机核查的企业是否不需要列入本次核查?

答:今年上半年已列入双随机核查的企业继续按原双随机方案执行,不列入本次核查。

五、勘察劳务资质企业是否列入本次核查?

答:结合省厅核查实施方案及勘察劳务资质标准对专业人员的要求,鉴于勘察劳务资质对人员的要求较低,经我局研究决定,我市勘察劳务资质企业不列入本次核查。

六、企业如何查询核查结果?

答:企业核查情况请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看核查通报;核查意见请登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系统查看系统公告,我局不再另行通知;《责令整改通知书》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50窗口领取。

七、核查补件材料如何报送?

答:核查补件材料送至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50窗口或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一楼会议室。企业资质核查专班咨询电话:0598-859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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