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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时间:2022-06-02 11:14:55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调研、起草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

3、编制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实施本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5、拟订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决定与补偿决定,报请市政府论证、公布或者作出决定。

6、负责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负责办理因房屋征收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工作;负责办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8、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配合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管工作。

9、负责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10、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矛盾纠纷的调解,以及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的信访与政策咨询工作。

电话:0512-65180138

地址:道前街232号 邮编:2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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