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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粤建协〔2019〕25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协会修订完善了《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并经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五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 凡取得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经营许可,持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且从事工程建设施工活动的会员单位,均可参加信用评价。
第四条 信用评价是行业自律行为,秉承为企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宗旨,遵循自愿、客观、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设立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和“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库”,每年根据工作计划开展信用评价专家审定工作,举行信用评价专家审定工作会议。
信用评价专家审定会议负责全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组织、过程指导、监督管理及信用评价结果最终审定等工作。
第六条 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信息发展部。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企业信用评价的日常事务和本级权限内的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第七条 信用评价专家库由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和财务税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专家库成员由本人申请,经单位推荐和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批准后入库。
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信用评价工作的需要,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信用评价专家组,依据本评价办法,负责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并提出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意见。
第三章 信用等级标准
第八条 信用评价是按照《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附件1)对企业基本素质、经济财务、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信用记录、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后,以企业当期最终所得信用分值进行的信用等级评定。
第九条 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
AAA级:信用很好。表示企业诚信度很高,各项指标优秀,经营状况很好,履约能力很强,社会信誉很好;
AA级:信用良好。表示企业诚信度高,各项指标先进,经营状况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好;
A级:信用较好。表示企业诚信度较高,各项指标较先进,经营状况较好,履约能力较强,社会信誉较好;
B级:信用一般。表示企业诚信度一般,各项指标一般,经营状况一般,履约能力一般,社会信誉一般;
C级:信用差。表示企业诚信度差,各项指标落后,经营状况不良,履约能力弱,社会信誉差。
第十条 企业信用等级评分标准:
AA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90分(含)以上;
A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
A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70分(含)以上;
B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在60分(含)以上;
C级信用企业:企业综合得分不足60分。
第四章 评价实施
第十一条 信用评价按年度进行,依据诚信标准及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等相关规定,对建筑业企业的基本素质、经济财务、质量管理、科技创新、信用记录以及社会责任等六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期为申请年度的前两年。
第十二条 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后企业须申请复评并重新确定信用等级。
有效期内企业须按年度进行年审,年审合格则企业信用等级继续有效,年审不合格则可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甚至取消企业信用等级;
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若企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经确认后则可调整企业信用等级甚至取消企业信用等级;
有效期内企业可申请信用等级升级。
第十三条 信用评价的信息采集,除由企业自行申报提供外,信用评价专家组成员应及时从政府公共联合征信系统,国家、省有关信用信息公开平台,行政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平台等采集企业相关信用信息。
第十四条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年度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当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发布当年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和文件,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信用评价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信用评价工作原则上安排在当年第三季度进行。
第十六条 企业新申请信用评价等级、升级信用等级或复评信用等级,应按要求填报《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简介(历史沿革、经营范围、企业业绩、企业诚信建设及成效等);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三)企业取得的ISO相关体系认证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四)企业最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信用管理等规章制度的目录及文号;
(五)企业发展战略、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措施;
(六)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七)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复印件;
(八)其他所能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企业申请信用等级年审的,仅需填报《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附件3)即可。
第十七条 评价申报
信用评价活动仅限会员单位参加,通过网络系统平台申报,企业可访问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网站(www.gdcia.org-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注册或登录,登录后选择新申报、年审或复评)提交申报材料。完成网络申报后,可下载《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打印并出具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
第十八条 评价程序
(一)企业登录申报系统如实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按上述相关规定进行申报。企业必须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应接受必要的现场调查和验证工作。
(二)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负责受理企业的申报材料,核实申报资料完整性,采集并汇总企业信用信息。
(三)申报受理截止后,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在信用评价审定专家委员会专家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信用评价专家组成专家组,对各申报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必要的现场复核与访谈),形成初评结果。
(四)信用评价审定工作会议根据信用评价专家组的评价意见,对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果进行审定,报广东省建筑业协会批准后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七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予以公布,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
(五)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若企业信用等级有调整或被取消的,企业应配合收回原信用等级证书,并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予以公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信用评价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异议一经受理,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应认真予以核实。异议属实的,应按规定的权限组织复议或重新评价。
第二十条 企业在申请信用评价过程中不得有行贿、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的,取消其信用等级并予以公告。因虚假申报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引发纠纷的,由申报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信用评价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2017年4月21日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修订)自动失效。
附件:1.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2.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
3.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
附件1
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一、基本素质13分 1、企业资质等 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且在有效期内 2分 取得相应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者得2分,缺一项不得分。
2、公司组织机构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 组织机构健全、合理;
规章制度完备,运行有效 4分 组织机构健全、合理,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严谨、健全,并能持续改进者得4分。质量、安全、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劳资等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3、管理体系建立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分 获得国家认可的认证证书,实施效果良好,能持续改进者得2分。缺少一个管理体系认证减1分,减完为止。
4、信息化管理 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单位网站 2分 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单位网站,信息沟通渠道顺畅者得2分。缺少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
5、人力资源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资质等级要求 3分 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建造师等人员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得3分,不符合者每项减1分,减完为止。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二、经济财务指标12分 1、企业产值 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 2分 达到相应的资质标准得2分,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0.5分,减完为止。
2、纳税情况 无违规行为并符合相应的资质标准 2分 企业依法按时、足额纳税的得2分,出现欠税、漏税行为及未达到相应资质标准的,每降低5%减0.5分,减完为止。
3、劳动生产率 30万元人民币 2分 按企业自有职工计算人均产值达到30万元人民币得2分,每降低5万减0.5分,减完为止。
4、净资产收益率 大于5% 2分 净资产收益率大于5%者得2分,每降低1%减0.5分,减完为止。
5、资产负债率 小于80% 2分 资产负债率小于80%者得2分,每增加5%减1分,减完为止。
6、产值利润率 大于2% 2分 产值利润率大于2%者得2分,每减少0.5%减0.5分,减完为止。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三、管理指标30分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无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质量事故,工程质量创优 12分 1、 已竣工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的得4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2、 作为承建单位,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的每项得8分,获得其他国家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6分,获得省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4分,获得市级工程奖项的每项得2分;作为参建单位,分数减半(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计分)。
3、 每发生一起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质量事故者减1分,减完为止。
4、 本项满分可得12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企业建立文明施工的标准、监督、考评制度;无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发生;无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等部门的重大处罚;获省或市安全文明双优工地称号 8分 1、无生产安全事故的得5分,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减2分,发生生产安全较大事故者不得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或省建筑装饰工程绿色文明工地的每项得2分,市级文明工地的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计分,满分3分)。
3、企业未建立文明施工标准、监督、考评制度的不得分;每受一次环保、卫生、治安、消防等重大处罚的减0.5分,减完为止。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三、管理指标30分 3、绿色施工评价 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技术经济政策,推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5分 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获得建筑工程绿色示范工程奖,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3分,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同一工程项目以最高奖计分,满分5分)。
4、劳资管理 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规定为劳动者投保,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务作业分包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 4分 1、每发生1人次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投保的,减0.2分;劳务作业分包应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每一项不合格减1分,减完为止。
2、因劳资纠纷发生重大群体事件且负有责任者,不得分。
5、职工教育经费 职工继续教育经费占企业总产值比率大于0.3%;建立职工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 1分 职工继续教育经费占企业总产值比率大于0.3%,并建立合理有效的职工绩效考核与激励制度得1分。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四、科技创新指标20分 1、技术创新规划 建立企业发展战略,有技术创新规划或年度技术创新措施,有技术研发机构 2分 建立企业发展战略,有技术创新规划或年度技术创新措施,有技术研发机构者得1分。每缺少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
2、科技活动经费 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总产值大于0.5% 4分 年均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占总产值比率达到0.5%的得4分,达到0.3%的得2分,低于0.1%得1分,不足0.05%的不得分。
3、技术创新成果 有科技进步奖、工法、专利、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QC小组活动成果奖等 10分 获得工法、专利(发明专利得2分,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地市级得0.5分);获科技进步奖(国家级得6分,省级得3分,地市级得1分);获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成果(省级以上1分,市级0.5分);QC小组活动成果奖(国家级得1分,省级一、二等奖得0.5分);(本项满分10分,同一项目获奖按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加分)。
4、标准化工作 企业具有详细的技术和管理标准,并得到有效实施;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省级地方标准的制订 4分 有详细的技术和管理标准者得2分;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订者得2分;参与过省级地方标准制订者得1分。
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指标 标准内容 标准
分数 自评
分数 评分办法
五、信用记录指标
30分 企业履约评价 企业履行合同、诚信经营、获得省市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 5分 连续十及以上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的得5分;连续五年及以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的得3分;连续两年及以上年获得“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称号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行为记录 企业经营中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无构成不良行为 25分 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得25分。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规定,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法院被执行对象的每起扣15分,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行监督机构处罚的每起扣5分,受其他行政部门处罚的视不良行为严重程度酌情扣分(以上不良行为处罚信息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平台查实并公布的信息为准,同一行为按最重的扣分)。每年不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在统计系统平台申报企业统计数据的扣5分。
六、社会责任5分 社会责任 企业在从事建筑业活动、参与抢险救灾或社会其他公益活动中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 +5分 企业在从事建筑业活动、参与抢险救灾或社会其他公益活动中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获国家级加5分,部级得加4分,省级加3分,地市级加2分。
注:1.本表所称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本表所要求提供的指标均为申报年度前2年的指标。
3.所有采分项,同一项目均按最高级别奖项采分,不重复叠加分数。
附件2
广 东 省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申 请 表
申报单位(章):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制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信用评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本单位经自评后认为可以申报如下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
□AAA级 □AA级 □A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企业申报信用等级可多选)
一、企业基本素质
(一)工商注册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成立时间 网 址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二)资质及认证
企业资质
等级及批
准 时 间 证书编号:
主项 审批时间
增项(1) 增项(4)
增项(2) 增项(5)
增项(3) 增项(6)
安全生产许可证 □已取得 证书编号:
□未取得 原 因:
体系认证 已取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体系认证
(三)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及信息化管理
组织机构 □ 设立完善组织机构
□ 明确组织机构部门职责
□ 配备各机构主要人员
规章制度 已建立
□ 质量
□ 安全
□ 合同
□ 设备
□ 材料采购
□ 劳资
信息化管理 已建立
□ 企业网站
□ 企业日常办公自动化系统
注:满足条件的,请在□中打“√”;不满足条件的,请打“×”。
(四)人力资源(单位:人)
指 标 年 年
年末在册人员
其中: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其中: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本科学历
大专学历
大专以下学历
注册建造师
其中:一级
二级
临时
二、企业经济状况
(单位:万元)
指 标 年 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期末)
负债总额(期末)
净资产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工程结算收入
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增加值
上缴税金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责率
产值利润率
职工教育经费
科技研发经费
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产值利润率=(净利润+上缴税金总额/总产值)×100%
三、企业工程管理
(一)工程质量
指 标 年 年
竣工工程项目个数
已竣工质量不合格
工程项目个数
合格率
(二)施工安全
指 标 年 年
质量事故
经济损失 次
万元 次
万元
安全事故
死亡
重伤
经济损失 级 次
人
人
万元 级 次
人
人
万元
(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四)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序号 工程名称 编号 颁发(布)时间 颁发(布)单位
(五) 建筑装饰工程绿色施工文明工地
序号 工程名称 编号 颁发(布)时间 颁发(布)单位
注:本表填报企业申报年度前两年至申报时竣工和在建主要工程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和文明工地评价情况。
四、企业竞争力
(一)工程质量创优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
地点 项目
经理 奖项
名称 颁发
单位 颁发
时间 参与方式
(承建、参建)
(二)技术创新成果
类 型 成果名称 成果编号 颁发(布)时间 颁发(布)单位
科技进步奖
工 法
专 利
(发明、实用型)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QC小组活动成果
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
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
参与制定规范、规程、标准
五、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内容 获奖时间 颁奖单位
六、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序号 违规事项 发生时间 处理时间 处理结果 处理单位
七、各级相关部门评价(审定)意见
企业自
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评价专家组评价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审定会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广 东 省 建 筑 业 企 业 信 用 评 价
年审申请表
申报单位(章):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制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在参加本信用评价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本单位经自评后,认为企业目前状况符合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等级相关标准和要求,申请维持原有信用等级:
□AAA级 □AA级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成立时间 网 址
联 系 人 职 务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二、企业经济状况
(单位:万元)
指 标 年 年
注册资本
资产总额(期末)
负债总额(期末)
净资产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工程结算收入
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业增加值
上缴税金总额
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责率
产值利润率
职工教育经费
科技研发经费
计算公式: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其中: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年末净资产)/2
产值利润率=(净利润+上缴税金总额/总产值)×100%
三、企业工程管理
(一)工程质量
指 标 年 年
竣工工程项目个数
已竣工质量不合格
工程项目个数
合格率
(二)施工安全
指 标 年 年
质量事故
经济损失 次
万元 次
万元
安全事故
死亡
重伤
经济损失 级 次
人
人
万元 级 次
人
人
万元
四、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获奖内容 获奖时间 颁奖单位
五、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序号 违规事项 发生时间 处理时间 处理结果 处理单位
六、各级相关部门评价(审定)意见
企业自
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专家审定会议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